長沙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定額管理站2011年招聘質監技術人員簡章
長沙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定額管理站系長沙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下屬的正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主要職能為全市人防工程提供質量監督保障,經上級有關部門核定的人防規費的收取。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全面試行人員聘用制有關問題和意見的通知》和《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長沙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決定對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定額管理站需補充的2名工作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開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二、聘用人員的管理辦法
列入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正式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三、報考資格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業務能力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專業技術水平高,綜合實踐能力強。
5、符合招考崗位所需具體條件。
四、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崗位所需條件
五、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1年8月15日--2011年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報名地點:長沙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定額管理站(長沙市岳麓區富華路29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2樓202會議室,聯系電話:0731-85365207、85365250)。
4、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與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所取得的工作業績證書或證明材料以及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初審由長沙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定額管理站和長沙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人事處負責,復審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5、2011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在讀博士碩士不得參加報名。
6、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長沙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如因個人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個人自負。
7、若報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小于3:1(含3:1),則縮減該崗位招聘計劃。
8、準考證領取時間: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后的人員,由長沙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定額管理站通知本人憑有效身份證于8月20日(下午2:30-6:00)到長沙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定額管理站(長沙市岳麓區富華路29號,市人民防空辦公室2樓208房,聯系電話0731-85365207)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1、筆試時間初定為:2011年8月21日上午,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與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
3、筆試結束后,以崗位招聘數為基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入圍參加面試的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成績高低確定)。
4、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5、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考生不進入體檢程序。
6、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標準合成考生綜合成績。
七、體檢與考察
1、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與崗位招聘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綜合成績相同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中如出現不合格者,可由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替補,最多替補兩次。
2、體檢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及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定額管理站組織,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和辦法執行。
3、招聘人員的考察,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及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定額管理站共同組織,考察內容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條件等。
八、錄取與聘用
1、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錄取人員。擬錄取人員名單經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審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下達錄取批復。用人單位對擬錄取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人事錄用手續。
2、新錄取的工作人員按規定需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并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合同鑒證及人事代理手續。
3、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長沙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定額管理站:0731-85365208
長沙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人事處:0731-85365250
監督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規劃與人事仲裁處:0731-88666045
長沙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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