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保障中心是市屬公益性事業單位,經費由市財政核撥,核定事業編制9名、在編數0名、空編數9名。負責東莞市轄區內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保障工作。現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崗位為專業技術崗位,招聘工作人員2名,具體崗位情況和要求見附表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政務信息網、東莞市氣象局網站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見招聘崗位要求(附表1)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有志于從事氣象事業,具有扎實專業基礎知識,較強的專業技能水平及語言表達能力。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人員,不接收其報名。
(7)招聘對象主要面向東莞戶籍人員。
2、報名方法
采用現場報名方法。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黑鋼筆填寫或打印)一份,并附上個人簡歷。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3、報名時間: 6月15日8:30至6月17日17:30時止
4、報名地點:東莞市南城區板嶺坦公塘路1號(東莞植物園內) 東莞市氣象局辦公室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由廣東省氣象局人事處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并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發放準考證,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
資格審查提交的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
(四)考試
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時間: 另行通知
報 考者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為2小時。筆試合格分數 60 分。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報考人數不足,則按實際報考人數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及面試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政務信息網、東莞市氣象局網站進行公示。
2、面試
面試通過面談考察應聘者的思路、邏輯及語言表達能力。
3、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 40 %+面試成績× 60 %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組織體檢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進行體檢。
(六)考察
我 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學習表現以及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考察工作領導小組由我局領導和人事科、紀檢部門人員組成。
(七)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經我局黨組會議討論通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政務信息網、東莞市氣象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如因體檢或者其他原因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予以補錄,補錄時須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聘崗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
(八)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我局將公布名單,并按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九)結果備案
在簽訂聘用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將招聘結果報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備案。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者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二)有關招聘事項及考試成績、錄用結果等,可登陸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政務信息網、東莞市氣象局網站查詢。
咨詢電話: 0769-23195143 聯系人: 傅春華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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