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門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行屬地原則。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含縣級,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負責所屬農場、連隊等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中央在京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委托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分別負責。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鐵道部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委托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隊后勤部和鐵道部分別負責。
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報名方式
申請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海南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和《海南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卡》,并提供以下資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彩色照片四張。
報名時間及考試時間
海南省會計從業考試一般一年舉行兩次,考試時間分別為每年的4月和9月的第二個周六。報名時間:上半年一般為1——2月份;下半年一般為6——7月份。(具體考試時間及報名時間請以官方公布的2010年考試通知為準!)
報名地點為:各市縣財政局會計科(股)、省直各報名點。
參考信息:
考試科目與考試用書
(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統考科目為:
1.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紙質考試)
2.會計基礎(紙質考試);
3.初級會計電算化(上機考試)。
申請人符合本辦法報名條件規定且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但必須于報名同時提供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對于在報名考試時尚未取得會計類學歷或學位證書的申請人,不予免考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
近1年內通過初級電算化考試并取得省財政廳核發的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成績合格單者,可免予參加初級電算化科目考試。會計類專業包括:
1.會計學;
2.會計電算化;
3.注冊會計師專門化;
4.審計學;
5.財務管理;
6.理財學。
(二)考試題目以財政部統一制定的銀行招聘網綱為依據。考生所需參考用書請直接到各報名點購買。
考試命題及題型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統考由省財政廳組織專家按照財政部統一制定的《會計從業資格銀行招聘網綱》命題,其中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紙質考試)、會計基礎(紙質考試)科目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電算化考試為上機操作,題型為主觀題、客觀題相結合。
考場設置
各考點根據就近原則,分片組織考試。安排如下:
(一)海口考點:承擔省直單位及海口、定安、瓊中、屯昌、文昌、瓊海、萬寧、澄邁8個市縣考生的考試。
(二)三亞考點:承擔三亞、保亭、樂東、陵水、五指山5個市縣考生的考試。
(三)儋州考點:承擔儋州、洋浦、臨高、白沙、東方、昌江6個市縣考生的考試。
考試收費
根據海南省發展計劃廳《關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等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瓊計價管[2002]1347號)文件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三科收費105元,單科收費35元/科,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本費為每證10元。
所有報名費用直接繳入省級國庫,由省財政廳統一安排支出。
閱卷與成績公布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閱卷工作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完成,成績公布時間為考試結束后一個月。
成績通知單領取與發證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憑身份證或準考證到各報名點領取成績通知單;通過電算化考試的考生可申請辦理《初級會計電算化合格證》,憑成績通知單到各市縣財政局或海南省政務大廳申辦《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可委托各報名點辦理),考試合格成績一年內有效。
申請辦證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成績通知單原件;
(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初級會計電算化證書、珠算五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同底一寸免冠證件彩色照片兩張;
(六)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者,提供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有工作單位的需加蓋單位公章);
(八)其他相關材料
資格認定
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考生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全部考試科目合格后可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